计算化学公社

标题: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[打印本页]

作者
Author:
sobereva    时间: 2017-9-17 13:46
标题: 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
转载到这里,望大家作为常识,了解一下我国的法规。对于乱发垃圾广告邮件的行为,我国是明令法律禁止的。未经你允许、主动订阅,向你发商业性邮件,特别是邮件里连个退订按钮都没有、标题翻来覆去变的、发邮件用的邮箱也都变来变去的,没一个是正经公司,千万别上当受骗。正经公司宣传的时候都是正大光明的,而且邮件不可能没有退订按钮。对于反复被某家公司垃圾邮件骚扰的行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也希望不止一次偷偷摸摸混入专注讨论计算化学的思想家公社QQ群,大肆收集成员QQ邮箱,往里面轰炸式违法发商业性宣传邮件的(甚至在宣传邮件里非法盗用我博客中图片的)某公司好自为之,自觉增强法律意识、提高基本道德素质,永久停止骚扰群成员,避免再做出引起公愤的事。如不肯悔改,继续暗中发垃圾邮件给群成员,我将联合群成员把充分、确凿的证据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。(在其它地方爱怎么发怎么发,我管不着也懒得管,但我负责的地方必须管)

原文:http://www.gov.cn/gongbao/content/2007/content_554185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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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Author:
smutao    时间: 2017-9-18 05:02
办法和已经颁布的法律可能还是有很大区别的,特别是在执行上面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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